申请汽车报废的流程如下:
首先,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并加盖车主印章,等待登记受理岗发放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的《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然后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是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最后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即可完成汽车报废。
强制报废的规定如下:
新规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