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3个月内不允许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8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的驾驶证在丢失期间,损毁期间,超过有效期期间,被依法扣留期间,暂时扣留期间,不允许驾驶机动车。
驾驶证补办条件: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驾驶证办理材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近照3张(相片尺寸: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及照相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