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发生故障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扣3分并罚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机动车超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记1分、机动车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记1分、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记1分、机动车变更车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记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