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车时,从前车的左边超车,所以先打左转向灯,加速超车后,回到行车道时,按变道处理,要打右转向灯。汽车在变道时,要事先打转向灯,在变道时,要注意后方来车,还要注意不允许连续两次变道。以下是关于超车的相关规定介绍:1、超车前,须开左转向灯、鸣喇叭(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除外,夜间改用变换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从被超车的左侧超越,在同被超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2、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不准超车。3、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的可能时,不准超车。4、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5、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漫水路、漫水桥或遇到《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情形,不准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