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强制保险最长可以推迟3个月缴费。只要在3个月的时间内,原车险保险公司仍可以接受续保。但是按照规定,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不允许上路。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车辆强制保险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按车辆应该投保的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进行罚款。以下是车辆强制保险注意点:1.不要重复投保: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2.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3.保险要保全: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它一些损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赔偿。4.及时续保:到期后要及时续保。5.要认真审阅保险单证:当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据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刷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销售"的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