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拉货不扣分,但面包车拉货可能面临的惩罚如下:1.拆除座椅拉货: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接下来如果被界定为“违反规定载货”,那么处罚标准和货车超载30%以上的结果一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如果处罚后还不改,那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2.拉货收费:通过货拉拉等配货平台给别人拉货,运管就有权对此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