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违章处罚标准如下:1、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人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第90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33条、第59条第1款第29项;扣2分,处罚200元。2、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第90条,处罚200元。3、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90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40、41、42、43条,《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第7项;扣3分,处罚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