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驾照最多只能扣11分,B2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满分为12分。扣满12分就会需要去学习科目一,然后参加考试,考试及格了清除扣分。以下是详细介绍: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B2在交通中处罚标准如下:
扣6分的行为有: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扣12分的行为有: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