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长在被扣留的六十日后可以取回车辆。公安机关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拓展资料:1、扣车的理由:交警扣车的唯一理由是,是为了收集证据,并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2、暂扣的车辆停放:暂扣的车辆一律存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保管。3、停车费:因为查封、扣押产生的停车费用,由行政机关来承担,而且财政拨款里面是专门有一部分的预算费用。除非是交警通知车主来领车,逾期没有来领取所产生的停车费用才由车主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