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若有交通标志、标线指引或控制,则按照标志和标线的规定顺序通行。若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指引或控制,则进入路口前停车观望,并遵循“三让原则”。拓展资料:1、三让原则:(1)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2)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3)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右转弯车辆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2、三让原则的前提: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没有交警指挥、也没有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路口。三让原则有先后顺序,从1到3逐次套用,实际情况适用第1条原则的就无须考虑之后的两条原则。实际情况不适用第1条原则,则套用第2条,若第2条适用则无需考虑第3条。第1条和第2条都不适用的情况下,则考虑按照第3条原则判断优先通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