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属于动产车,汽车和轮船,飞机一样都属于高速运行的交通工具,不是个人所有的静态意义上的财产,且涉及到公共安全,不同于其他动产。但是由于转让等都需要登记,履行相当于不动产的手续,因此有些场合就视作不动产处理。
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一般指金钱、器物等。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移动即会损害其经济效用和经济价值的物,如土地及固定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桥梁、树木等。与动产相对。
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是以物是否能够移动并且是否因移动而损坏其价值作为划分标准的。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若移动则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
我国对汽车和轮船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不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类似,但汽车、轮船不能说是按“不动产”对待。民法学上的物,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支配的物质客体。按照不同的标准,物可分为动产与不动产、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特定物与种类物、主物与从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原物与孳生物、有主物与无主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