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为三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第三十二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下文是关于驾驶技能考试的详细介绍:
1、驾照三年没考完不能延期。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3、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