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技能的准考证明的有效期是三年,这是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这就说明考生需要在三年之内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
考试科目一通过后会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接下来考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具体如下:
科目二又称小路考,即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内容为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侧方位停车。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合格。
科目三又称大路考,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合格。
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理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知识等,答题过程中错12分(6道题)即终止本场考试。
如果在三年之内考生没有通过所有考试,则成绩作废,需要重新再来,之前已通过的科目成绩也将作废;
如果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是不能够申请延期的,公安部门会取消考生的相关学籍,只能够重新开始进行培训。
关于驾照考试规定: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
考试预约:
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