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办理报废流程如下: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3、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
4、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5、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
6、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
7、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办理报废登记。
8、办理报废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