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于2020年7月1日直接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在全国范围,国六a排放标准将于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将于2023年7月1日实施。以下是国六标准的相关资料:
1、轻型汽油车指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但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
2、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停止上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轻型燃油汽车停止上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标准实施日期之前已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和已从外省市转出迁往本市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在本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后的一个月内可继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