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五排放标准实施时间是2017年1月1日。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为“国五标准”,低于国五排放的停止销售。国五标准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正在实施的第5阶段排放标准。“国五标准”相关资料如下:
1、欧盟已经从2009年起开始执行,其对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悬浮粒子等机动车排放物的限制更为严苛。
2、从国Ⅰ提至国IV,每提高一次标准,单车污染减少30%至50%。
3、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及广东部分城市已经开始执行国五标准。
4、2016年4月1日起,京津翼三地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机动车排放“国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