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处理流程:1、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申请表,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通知单;3、车主持有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辆底盘要割断;5、车主持变更表、鉴定表和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