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的科目三分为两项,除了实操考试,下部分叫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俗称科目四。教学大纲里面是没有科目四这个说法的,只有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由于这个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需要单独预约,所以被俗称科目四了。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科目三考试分为两项内容,除了路考,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考试,俗称“科目四”,考量“车德”。科目四将原科目一中有关安全文明驾驶的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技能、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等知识单列出来,放在"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进一步测验考生的交通素质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