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不过,如何补偿,补偿多少,从立法角度并没有细节上的规定。这也使得消费者获得补偿比较困难,尤其是在生产厂家已经对产品进行免费更换、维修的情况下。不过,建议车主与4S店,或者通过4S店和厂家协商,现金补偿不易,可以要求延长保养期限、赠送保养服务等,最大限度维护权益。汽车召回制度,就是投放市场的汽车,发现由于设计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有可能导致安全及环保问题,厂家必须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该产品存在问题、造成问题的原因、改善措施等,提出召回申请,经批准后对在用车辆进行改造,以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