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含30日)之前,已经销售且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仍可办理注册登记:
1、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为“国五标准”,国五标准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正在实施的第5阶段排放标准;
2、欧盟已经从2009年起开始执行,其对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悬浮粒子等机动车排放物的限制更为严苛;
3、从国Ⅰ提至国Ⅳ,每提高一次标准,单车污染减少30%至50%。国五标准,已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及广东部分城市已经开始执行国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