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挂科了10天才能重新预约考试的:
1、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申请人都需要间隔十日以后才可以重新预约补考的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七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
2、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
3、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4、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