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车身贴膜处罚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 102 号令,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其中第二章、第二节、第十条规定:办理变更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将处罚150-500元不等,甚至扣压车辆;
2、车辆改色,法律是允许的,但也有明确限制,那就是不能改成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样子。改色之后要办的手续也不复杂,而且也可以交由他人代理,非常方便;
3、车辆改色后,车主应在改色后十日内前往车管所进行变更登记:办理时需携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如果是由他人代理,还需要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