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b牌不可以过户给别人。车牌号会在车辆过户时注销,车主可以在汽车过户或者报废后在新车上使用原车牌号。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2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以下是有关车牌的内容:
1、车辆是可以办理过户,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户需要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即可,但是车牌号不能办理过户业务;
2、原车牌只可以转移到车主的新车信息上,不可以过户给其他人。也就是说,即使车牌号过户到其他车辆上,半年内车牌号仍归原车主所有,半年后该车牌将进入号牌资源库;
3、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2条,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或是注销登记时,过户必须换号,只有小货车等货运使用性质的车辆可保留原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