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但是在驾照考试的时候,如果考试车没有任何问题,而教练员又没有随车,发生事故后学员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