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不可以托人改成绩。科目三采用的是电脑自动评判结合人工评判;在考试的过程中均以GPS定位达到固定点就会触发对应项目的语音播报和已经设定好的评判标准;届时系统会根据考生的操作进行评分,成绩也会上传交管部门的信息系统。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条规定:考试员、考试辅助人员及考场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不得为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签注合格考试成绩,不得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考试作弊,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驾驶培训机构、社会考场经营活动,不得收取驾驶培训机构、社会考场、教练员、申请人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