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就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及标准、申请流程、补贴资金审核、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即日起执行。
符合有关条件的车主,可以在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间,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经商务、财政、环保部门审查合格后,由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指定账户。联合服务窗口将由财政、环保部门设立,并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补贴资金申请。
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方式:
1、汽车以旧换新根据报废车辆车型给予不同的补贴;
2、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报废中、轻、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5000元;
3、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报废中重型、轻型、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报废大、中、小、微型载客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报废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