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证有16种类型。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附件1)。
各个不同等级驾驶证所准驾车型及代号如下:
1、A1驾驶证,可准驾车型为大型载客汽车。
2、A2驾驶证,可准驾车型为牵引车,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
3、A3驾驶证,可准驾车型为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
4、B1驾驶证,可准驾车型为重型载客汽车。
5、B2驾驶证,可准驾车型为重型、中型载货汽车等。
6、C1驾驶证,可准驾车型为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等。
7、C2驾驶证,可准驾车型为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等。
8、C3驾驶证,可准驾车型为低速载货汽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
9、C4驾驶证,可准驾车车型为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
10、C5驾驶证,是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
11、D型驾驶证,可准驾车型为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的三轮摩托车。
12、E型驾驶证,可准驾车型为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的二轮摩托车。
13、F型驾驶证,可准驾车型为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50ml的摩托车。
14、M型驾驶证,可准驾车型为轮式自行机械车。
15、N型驾驶证,可准驾车型为无轨电车。
16、P型驾驶证,可准驾车型为有轨电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