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目三考试迟到多长时间不能进场并没有明确规定。各个地区之间驾校的宽严程度不一样,在迟到不是很久的情况下,有些考场还是会允许进场参加考试,但此时参加考试就需要排队,甚至会在最后考。但如果迟到比较久,则不能参加考试。所以建议学员提早到场,避免产生不良后果。
对于迟到不允许参加考试的学员,考生成功预约考试后,不能如期参加考试,需要提前一天到当地车管所取消考试,否则此次考试将会被判为不及格,需要过10天后再重新预约考试。
科目三总共只有5次考试机会,考试一次,不合格的学员当场有一次免费补考机会,补考仍不过关,终止本次考试。如果第五次考试仍然不能通过,则已通过的科目成绩作废,需要重新报考驾照考试,即从科目一开始重新考试。
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六条: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第四十七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第四十三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第四十四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小型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三)报考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属于已经持有汽车类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