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落户需要材料有:
1、个人电动车上牌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如果代办人办理,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或机构机构电动车上牌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原件、复印件。
4、电动车合格证。
5、购车发票原件。
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需要先经过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未经登记上牌,或者虽领有外地牌证,但未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可以在本市道路上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