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对向来车用近光灯。遇到会车时,如果之前是近光灯,不用处理灯光;如果之前开启远光灯,应提前变换为近光灯,否则远光灯会导致对向车辆没有办法判断车辆的宽度,容易造成事故。会车结束后,根据路况再判断是否换回远光灯。
超车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然后鸣笛、快速变换远近灯来提醒前方车辆,判断前车没有变道意图后,快速进行超车,不能长时间和旁车并道行驶,超车完成后,当与被超车辆拉开充分的距离后,打转向灯,向右靠回原车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2、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3、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4、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5、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