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每年清分系统自动操作,驾驶人不需要到车管所办理。
违章后积极处理:驾驶人要做的就是有违章扣分后积极去处理,并按时交纳罚款,这样到清分日系统才会自动清分,如果不处理或不按时交纳罚款,则记分累积进入下一个记分周期,驾驶证不能恢复12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