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所在的地区已经实行车险电子保单,那么车辆就不需要贴交强险标志。没有实行车险电子保单的地区,车辆依然需要贴交强险标志。
目前像北京、江西、山西、湖北、上海都已经实行了车险电子保单。交警执法时,不需要车主提供纸质保单,会直接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实施查询电子保单信息。
所在地如果已经实行电子保单,在办理机动车登记、年检、路面执法时,被强制索要交强险纸质保单、或因没有粘贴交强险标志受到处罚,可以直接拨打当地政务热线进行投诉。
值得注意的是,车险电子保单是没有实施到全国的,所以当北京、江西的车开到其他未实行电子保单地区时,还是需要贴上交强险标志的,如果没有贴上就会被扣分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表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违反以上法规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