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考试期限是3年,不过3年有效期是从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核发学习驾驶证明算起。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年内必须通过科目二、三、四,否则将会取消考试资格。也就是说,超过3年驾考还没科科通过,那就要重新考。同时,科目二、科目三的预约次数不能超过五次,超过了就要从科目一开始重新考。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一条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纸质学习驾驶证明和电子学习驾驶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