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成绩保留3年有效。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41条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证,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驾驶员考试 (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是由公安局车管所举办的资格考试,只有通过驾驶员考试才能取得驾照,才能合法的驾驶机动车辆。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三) 。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根据不同准驾车型规定相应的考试项目。
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驾车理论基础、道路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再加地方性法规。驾驶员理论考试举办时间由各地车管所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