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1-2档为低速,3-4档为中速,5档为高速,没有统一标准。但在实际生活中,人们习惯把低于30时速称之为低速。低速,又称为低速档,是自动挡车型中经常配备的一种挡位,位于排挡操作台的最下方,标记为L或1,其实质都是变速箱中的1挡,目的是强制自动变速器在最高力矩的挡位上工作、让汽车持续保持较大的牵引力。在积水路面或限速路面或冰雪路面,挂低速档行驶通过的驾驶行为,就称之为低速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1)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3)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5)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在高速路上行驶机动车,应注意以下内容:
1、最高、最低车速是指天气及交通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使用的行驶速度。遇有大风、雨、雪、雾或者路面结冰时,应减速行驶,最高最低车速规定不使用。
2、高速公路上的限速标志或限速路面标记与最高、最低车速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3、高速公路行车速度的确认,必须依据车速表,切不可过分相信自己的感觉和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