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眼捕捉到违章停车的时间在不同区域会有所不同,通常在3分钟到5分钟的范围内。目前拍摄违停的电子眼工作程序是:当车辆进入禁停区域,电子警察会自动抓拍一张照片,如果该车辆在5分钟内离开,这张照片将会自动删除,当车辆违停超过5分钟,电子警察则会抓拍第二张照片,并同时上传至系统,将会按照违法停车处罚,但是不记分,只有两张照片同时上传,才会传送至处罚系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