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骑电动车时要注意:调节座椅和车把的高度,使其处于最安全、最舒适的位置,尤其是座椅的高度。骑行时需要停车时,最好双脚着地。检查制动装置是否有效可靠,制动后电源是否切断,电机是否停止工作。
检查电源:打开电源后,手表上的电源显示特别重要,尤其是长期使用后。还需要检查电动喇叭、车灯等相关行车安全部件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