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不能停汽车位。摩托车停在汽车停车道,按规定属于乱停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摩托车司机不在现场,交警反复寻找不出现就可以拖走摩托车。
临时停车规定:
在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路段,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之间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人行横道和施工地段禁止停车;路边停车应靠近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下车、上下车人员或装卸货物,然后立即驶离。车辆未停稳前,不得打开车门或上下车辆,打开或关闭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