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公路标准距离民宅距离标准是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一级公路基本特征如下:
1、设有长距离的中央隔离带,将往返车辆隔开;
2、根据不同道路的服务功能,选择保留平面交叉口或采用全立交,交叉路口数量视实际情况而定;
3、原则上不允许出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等的混行情况,可增设辅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4、最低车道数量要求为双向四车道,以双向六车道或八车道居多;
5、行车限速为60km\/h-100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