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中国没有鸿字开头的车牌,车牌第一位是汉字,代表该车户口所在的省级行政区,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车牌第二位是英文字母,代表该车户口所在的地级行政区,为各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的字母代码。车牌序号用数字和字母组合方式的使用应按规定依次有序使用。序号的使用率超过百分之六十后,应经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备案后,依次启用下一种组合方式。
全国各省的车牌开头简称如下:北京是京、天津是津、上海是沪、重庆是渝、内蒙古自治区是蒙、维吾尔自治区是新、西藏自治区是藏、宁夏回族自治区是宁、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桂、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是澳、黑龙江省是黑、吉林省是吉、辽宁省是辽、山西省是晋、河北省是冀、青海省是青、山东省是鲁、河南省是豫、江苏省是苏、安徽省是皖、浙江省是浙、福建省是闽、江西省是赣、湖南省是湘、湖北省是鄂、广东省是粤、海南省是琼、甘肃省是甘、陕西省是陕、贵州省是贵、云南省是云、四川省是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