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手续丢失补办的具体流程:
一、行驶本的补办要去车管所办理:需要先拍摄车辆在停车场的照片,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供车主身份证以及外地户口的本地暂住证。另外,如果代办补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而如果是单位的车辆,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单位委托书。
二、登记证的补办:需到车管分所验车照相,然后到分所领取。需要的资料有车主身份证原件,外地户口还需要暂住证。当时可取,不能代办。另外,如果车主是公户,还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委托书。
三、购车发票的补办:五年以上车辆的车主到场写承诺书即可。五年以内的,需到4S店找复印件,然后由4S店盖财务章,再到工商局补盖工商验证章,必须车主本人办理,不能代办。
四、保险保单的补办:交强险补办,凭车主身份证、行驶本到所属保险公司指定分部办理。也可以过户后凭新行驶本、新车主身份证、登记证书、过户票办理。商业险,办理方法同交强险一样,不过个别保险公司规定,补的商业险只能使用不能退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
具体程序为:
一、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
二、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三、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