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丢失需要到当地的车管所,申请补办车牌手续。
车牌丢失补办办法:
1、车主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和行驶证,到当地的车管所申请车牌补办,并且完成相应的手续(如下图);
2、车主在领取完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之后,按照实际情况对上面的空格进行填写,填写完之后,将材料和表格一起交给车管所工作人员(如下图);
3、车管所工作人员会对车主所提交的材料和表格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就会通知车主缴纳汽车牌照制作费用;
4、缴纳完车牌制作费用之后,再等大概15个工作日左右,因为汽车车牌制作的时间大概是15个工作日,制作完之后,就会通知车主去领取车牌照;
5、在车牌丢失正在申请制作新的车牌照的时间内,车主可以向车管所申请一张临时的车牌,申请临时车牌就可以正常上路,没有车牌照的汽车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等到正式车牌制作完成之后将车牌安装,就可以不用使用临时车牌照。
补办车牌所需资料: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4、如果是单位的车辆车牌被盗,还要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车主需要依照法律的要求,为机动车上相应的牌照,这是车主应尽的责任。机动车的牌照有时候会丢失,这时候就需要车主及时地去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