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以上非运营小车的年检规定是超过15年的,每年检验1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免检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6年的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超过15年的,每年检验1次。
4、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