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小轿车年检新规定为:《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内容: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