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每天6时至24时,禁止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等措施。
北京外地车限行如何规定:
1、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行驶;
2、工作日9时至17时,需遵守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
3、长安街及延长线新兴桥(不含)至国贸桥(不含)之间路段、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府右街、北长街、南长街、人大会堂西路、正义路、台基厂大街,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
4、二环路主路全线,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
北京外地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初次办理的,须到本市各进京检查站或者办证处办理有效期为7天的进京通行证件;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到本市交通支、大队办理1次有效期为5天的进京通行证件。进京通行证件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部左下侧。
2. 初次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时,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5)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
3. 初次办证后延期或者再次办理的,经审核在京期间存在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将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方予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下列进京机动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1)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
(2)已经领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品通行证运输爆炸品的车辆。
(3)已经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许可证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
(4)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