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尾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一氧化碳(CO),一氧化碳(CO)是空气不足或其他原因造成不完全燃烧时,所产生的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合物(NOx)、二氧化硫(CO2)、含铅化合物、苯并芘及固体颗粒物(PM),能引起光化学烟雾等。汽车尾气污染是由汽车排放的废气造成的环境污染。
一氧化碳(CO):
在内燃发动机中,CO是空气不足或其他原因造成不完全燃烧时,所产生的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CO吸入人体后,非常容易和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它的亲和力是氧的300倍。因此.肺里的血红蛋白不与氧结合而与CO结合,致使人体缺氧,引起头痛、头晕、呕吐等中毒症状,严重时可能导致死亡。
碳氢化合物(HC):
HC是指发动机废气中的未燃部分,还包括供油系中燃料的蒸发和滴漏。单独的HC只有在含量相当高的情况下才会对人体产生影响,一般情况下作用不大,但它却是产生光化学烟雾的重要成分。
氮氧化合物(NOx):
NOx是发动机有一定负荷时大量产生的一种褐色的有刺激性气味的废气。发动机废气刚一排出时,气体内存在的NO毒性较小,但容易被氧化成毒性较大的NO2等其他氮氧化合物。NOx进入肺泡后能形成亚硝酸和硝酸,对肺组织产生剧烈的刺激作用。
NOx与HC受阳光中紫外线照射后发生化学反应,形成有毒的光化学烟雾。当光化学烟雾中的光化学氧化剂超过一定浓度时,具有明显的刺激性。它能刺激眼结膜,引起流泪并导致红眼症,同时对鼻、咽、喉等器官均有刺激作用,能引起急性喘息症,可以使人呼吸困难、眼红喉痛、头脑晕沉,造成中毒。光化学烟雾还具有损害植物、降低大气能见度、损坏橡胶制品等危害。1995年,我国的成都、上海发生了光化学烟雾,北京和南宁分别于1998年和2001年也发生过光化学烟雾事件。
颗粒物(PM):
由燃烧室排放出的颗粒物(Particulate Matter)有三个来源,其一是不可燃物质,其二是可燃的但未进行燃烧的物质,其三是燃烧生成物。燃烧过程排出的颗粒物质的组成中大部分是固态炭,火焰中形成的固体炭粒子称为炭黑。炭黑可以在燃烧纯气体燃料时形成,但更多的则是在燃烧液体燃料燃烧时形成。颗粒物质的组成中除炭黑外还有碳氢化合物、硫化物和含金属成分的灰分等。含金属成分的颗粒物主要来自于燃料中的抗爆剂、润滑油添加剂以及运动产生的磨屑等。柴油发动机燃料燃烧不完全时,其内含有大量的黑色炭颗粒。炭烟不仅本身对人的呼吸系统有害,而且炭烟粒的孔隙中往往吸附着二氧化硫及有致癌作用的多环芳香烃等物质。
汽车尾气污染的防治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改进控制技术,主要是提高燃油的燃烧率,安装防污染处理设备和开发新型汽年;二是运用行政管理手段,严格汽车排放标准,采取报废更新,及时淘汰旧车;三是提高车辆的使用技巧,通过合理使用车辆,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