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补考次数分别为五次。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需要注意的是科目二和科目三的学习和考试的有时间限制的必须在三年内完成并通过考试,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一条;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