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沪渝高速公路上,目前的限速标准是小车100公里/小时,大车80公里/小时。
沪渝高速车辆超速的处罚标准为:
1、如果小车速度达到120公里/小时,包括120公里/小时-150公里/小时,罚200元,记6分。150公里/小时-180公里/小时,罚500元,记12分。
180公里/小时以上,包括180公里/小时,罚200元。
2、大车只要超过80公里/小时就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6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五项规定: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扣12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