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百以上的,扣1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