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驶开的灯光是:
1、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正确使用近光灯;
2、通过急弯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正确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3、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正确变换使用近光灯;
4、在路口转弯时正确使用近光灯;
5、超车时正确交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
6、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正确使用近光灯;
7、在无照明道路上行驶速度大于每小时30公里时正确使用远光灯。
一般情况,在晚上开车只要开启了近光灯即可,然后转弯时一定要打转向灯。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齐全,没有必要开启远光灯;不过遇到前方一片漆黑的道路,缺少照明设施的情况就要开启远光灯,譬如说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就要开远光灯。
遇到会车时,如果之前是近光灯,那么就不用处理灯光;如果之前开启了远光灯,应提前变换为近光灯,否则远光灯会导致对向车辆没有办法判断我们车辆的宽度,很容易造成事故。会车结束后,根据路况再判断是否换回远光灯。
夜间通过人行横道应该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